簡疏文說:“林警官,你們警察查案子,怎么推理、怎么偵查,那是你們專業范圍內的事情,我是非專業的,我不能指手畫腳。當這個案子移交到法院審判的時候,才是我們律師的舞臺。法庭上定罪是看證據的,無證據即無罪,這是法律的重要原則,也是一項基本人權,林警官要是覺得陳非是sharen兇手,那就好好找證據,只有證據充足,才能在法庭上指控他,沒證據,那就指控不了。哦,對了,我還得提醒一下,法律上還有一條原則叫無罪推定原則,意思是任何人在未經依法判決有罪之前,都應視其無罪。所以林警官你可以說陳非是嫌疑人,但你不能直接說他sharen。”
“你這一口鍋甩得好啊,只要我說陳非sharen就是違反無罪推定?”
“公職人員用詞謹慎一點總沒有壞處。”
林子川咬咬牙,“就說不能讓你張嘴,你一張嘴就成了你對。”
簡疏文聳聳肩,“職業優勢。”
林子川嘆了口氣,“你就護著他,像老鳥護雛鳥那樣護著他。”
“他”指的是陳非。
簡疏文轉移話題:“林警官,官司的事還要不要溝通啊?我記得我是作為你的代理律師來到這里的吧?”
“溝通,現在就溝通。”林子川馬上說。
兩人溝通了一下案子,簡疏文忽然問:“原告那邊請律師嗎?”
“不請,他自己上。”林子川說。
簡疏文一愣。不請律師那就自己給自己辯護,等于是自己當自己的律師,陳非夢想當律師,但因種種原因夢想落空,這次倒是有機會體驗一把在法庭上辯護的感覺,也算是圓夢了。
青樂山
上城區人民法院,陳非訴林子川敲詐勒索案開庭審理。林子川的律師是簡疏文,陳非沒有請律師。
林子川判斷陳非堅持上訴是另有目的,陳非也許會藉著這次庭審再次行動,但被告席困住了林子川,所以林子川只能委托同事樓武偷偷盯著陳非。
樓武坐在旁聽席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陳非;旁聽席還有另一個人也在盯著陳非,那就是萬仁峰派來的那個保鏢。
陳非是原告,要上原告席,按照法庭的紀律,保鏢不可能跟著一起上去,保鏢只能坐在旁聽席旁聽。
這樣一來,林子川被困在了被告席,保鏢被困在了旁聽席,一直盯著陳非的兩個人就這樣被困住了。
庭審過程中,簡疏文以為陳非好不容易抓住了一個能像律師一樣辯護的機會,一定會據理力爭,認真地打,沒想到簡疏文想錯了,陳非全程拖拖拉拉拖延時間,而且目光游移,不像個想好好打官司的樣子。
簡疏文心想:過去只要提到庭審,陳非都一臉認真,把庭審看得非常神圣,可現在他竟然在庭上心不在焉,他好像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