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郁方正作為原告證人出庭。
郁方正解釋了這兩個物證的來歷,以及為什么二十二年前沒能通過它們找到兇手的原因。
郁方正說:“關孜孜的銀鐲子上有一枚血指紋,指紋現在已經確定是顧辛的。顧辛天生指紋溝紋淺,跟別人不一樣,所以留下的指紋非常模糊,加上當時指紋提取技術并不發達,我們一直無法識別這枚模糊的指紋,直到這幾年技術進步了,我們才得到了清晰的指紋。”
郁方正繼續往下說:“而這根頭發是粘在關孜孜衣服上的,它很短,發質偏硬,一看就知道不是關孜孜的頭發,當時所有辦案同事都認為這是兇手的頭發。二十二年前我們就想用這根頭發去提取dna,但當時檢驗科的老張告訴我們,這根頭發帶的毛囊太少了,因為頭發的dna藏在毛囊里,毛囊太少導致提取難度變得很高,他也沒辦法。也是后來提取技術發達了,能從非常少量的毛囊中提取出dna,才得到這一重要證據。”
郁方正說完,簡疏文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員,二十多年前刑事技術的落后限制了很多東西,如今刑事技術的進步讓多年命案終于告破。死者關孜孜去世時,除了她自己原來的東西,身上多出來的就只有一枚血指紋和一根不屬于她的頭發,而指紋和頭發都是被告顧辛的。”
說到這,簡疏文轉頭去問郁方正:“郁警官,除了顧辛的指紋和頭發,你們還有沒有在關孜孜身上找到
嫌疑人
審判長紀潛問陳濤:“陳濤,你的證詞為何與庭前不一致?”
這事陳濤不知道啊,他不知道自己的庭前證詞會提前交給法官看,于是陳濤懵懵懂懂地“啊”了一聲。
紀潛道:“你的庭前證詞是,你曾親眼看見拋尸的是顧辛。”
陳濤懵了一下,法官怎么會知道?這跟歐律師說的不一樣啊!
陳濤第一次出庭,本來就緊張,遇到這種情況根本不知道該怎么辦,于是陳濤支支吾吾,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他的表現給合議庭全員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在這種情況下,法官需要在庭審過程中對證人進行詳細詢問,于是紀潛問道:“證人,是什么原因導致你突然更改證詞?”
證人出庭時更改證詞,這種情況并非不被允許,但必須向法官提供合理的理由。如果陳濤能夠有條有理地向紀潛闡述他的理由,那這事也沒有什么問題,證詞可以按照最新的來,但由于陳濤沒做絲毫準備,所以他無法給出任何理由,無法給出理由,就會影響合議庭對他的印象,從而質疑他證詞的真實性。
紀潛又問:“二十二年前警方向你詢問時,你告訴警方你看到拋尸的是個女人,是不是?你只需回答我是與不是。”
“是。”
“去年你主動找到負責此案的郁方正郁警官,推翻自己二十二年前的證詞,告訴郁警官拋尸的不是女人,而是顧辛,有沒有這回事?”
“有。”
“庭前證詞里你的陳述還是顧辛拋尸,然而出庭作證你卻突然改了證詞,改回你最開始的陳述,說拋尸的是女人。證人,你兩次更改證詞,是基于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