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出了他們的自信,也看出了他們的不在意,微微蹙起了眉頭。
為什么要制定法律?就是因為這樣。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顧,卻沒有任何理由解決他們,損害的還是我的利益。
“現在我們來探討一下sharen的罪名,又將實行什么樣的懲罰?”
我敲了敲桌子,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后,沉聲說道。
眾人對視了一眼,推出了一個人問話。
“城主,你是怎么想的呢?”
我笑道:“sharen犯法,當以命還命。”
“如果有人是不小心呢?并不是故意的呢?”
那人想了想,高聲問道。
我說:“以命換命。”
另一個人冒了出來,朗聲問道。
“如果甲想要傷害乙,卻被乙所殺呢?”
我毫不猶豫的說:“無罪。”
一晃三個月后,法律才有了雛形。
別看花了這么多的時間,其實并沒有制定多少法律。
比如婚姻,還是約定俗成的那樣。只要自己喜歡,又和他人商量妥當了,就可以快快樂樂的在一起。
又比如經濟詐騙,上面沒有任何條例。如果被騙了,也只能自認倒霉。
為什么不制定相關的法律呢?實際上是因為不適合。
大多數商人都是外來的,我管得了城中的商戶,還能管得了其他的人?
追根究底,還是我的地盤太小了。
我現在能做的也就是避免有人sharen,放火,搶劫,貪污,以及保障老人和小孩的權益。
至于這么點東西,為什么還要花三個月的時間,懂的都懂。
總有一些人不愿意放手,打算搞一些不妥的勾當。
往日里光明正大都沒有人說一句,再繼續下去的話就要偷偷摸摸了,真不爽。
我每每看到這些人的反應,心中都格外生氣,差一點就爆發。
雖然我知道這些人是這個城市的中流砥柱,沒有他們可能會有些糟糕。
可是我還是想一石頭砸過去,砸得他們頭破血流。
呵,我這個城主都沒有想著搞特權,他們憑什么?
或許是弄巧成拙,我的殺氣震懾到了他們。
那些拿不出有理有據的反駁意見,一直在胡攪蠻纏的人們頓時消停了下來,委屈巴巴的同意了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