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總總,多了去了。
被告人嗤笑了一聲,不屑的道:“城主,我就算是做了又如何?哪條規定規定我不能做?我每次都給了她不少食物,就當是出來賣了。”
原告老太太哭得更厲害了,凄厲又決絕的聲音響徹在街道上。
“天理何在,天理何在?”
周圍的圍觀群眾們面面相覷,不知該如何反應。
因為城中的確沒有規定不準xq老太太。
或者說,連不準xq這一條都沒有。
無論受害人是男是女,大家忍就忍了。
有機會就報復回來,沒機會就忍一輩子。
反正這年頭又沒有貞操觀念,被xq了也不算什么大事,別人知道了也不丟人。
xq老太太這事,其實也就是說出去不好聽而已。
最嚴重的后果就是年輕女人不會和被告人有什么牽扯,更不會一起生活,一起撫養孩子。
“好奇怪,這老太太來找城主干什么?城主又有什么法子?”
“大概想要城主幫忙懲罰他。”
“可是這老婆子又和城主沒有什么交情,憑什么認為城主會幫她?”
“這還不懂嗎?老太太不愿意。”
“也是,這么老了,估計沒那興趣。”
老婆子整個人都頹廢了下來,如同夏天蔫了的白菜,很快就會腐爛成泥。
這個時候,我意識到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因為現在沒有法律的約束,以至于很多罪行都無法進行公正的裁決。
“你知道嗎?你污了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