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澈贊同陳礪峰的看法,
正如陳礪峰所說的,如果是因為感情糾葛的報復心理,也就是手起刀落的一瞬間,或者最壞的情況,sharen分尸,焚尸,但就是不會時隔這么多年了,才想起來要把死者的骨頭給扔掉。
只有仇恨。
只有仇恨一個人到一定的程度,才會在明知道拋尸骨會被警察盯上的極大的風險下,還是選擇把尸骨重新拿出來跟垃圾一樣丟掉。
秦澈抬頭:老郭你的看法呢?
老郭點頭,表示贊同:我同意陳主任的看法。就目前情況來看,仇殺的可能性最大。
秦澈又把頭轉到旁邊,你們呢?有什么看法都可以說一下。
剩下的刑偵人員開始小聲討論起來。
幾分鐘后。
袁昭舉手問:秦,秦隊,我有個疑問。
直接說。
袁昭道:我想問的是,要是按照剛才的猜測,兇手是仇殺,并且對這個受害者仇恨極深,那他殺掉受害者的時候,骸骨應該不會保持完整才對。換句話說,他實行報復的時候,應該會對對方的身體進行殘忍的摧毀,但當時我們把骸骨拼到一起,我還仔細檢查過一遍,上面并沒有發現任何被兇器傷害過的痕跡,要是是仇殺的話,這個兇手未免過于反常了點?
或者換一句話來講,真是仇殺的話,那這個兇手當時sharen的手法太過于友善。
這點非常的反常。
我同意小袁昭的觀點。梁天順著剛才的話接著講,對比我們以往偵辦的那些仇殺案,沒有哪一個兇手是不對受害人下狠手的。要么就是sharen分尸,要么就是焚尸煮肉,再要么就是亂刀砍死,尸骨上面多多少少都會留一點兇器傷害過的痕跡在上面。但按照小袁昭剛才說的,那具尸骨上什么痕跡都沒有,這有點不太符合仇殺的現象。不對,要是這么說的話,情殺跟仇殺兩個其實都不符合,更像是兇手有特殊的性癖,比如,喜歡收集人的骨頭,所以用特殊的方法把受害人殺死之后,小心翼翼把上面的肉給剃掉,然后把骨頭當寶貝一樣給珍藏起來。至于為什么會突然扔掉,可能這具骸骨他覺得膩了,或者又物色到新的,就把沒用的給扔掉。
這句話倒是提醒了秦澈,情殺跟仇殺,本質上都是在對受害者進行報復,既然是報復,那身上就不可能不留下被傷害的痕跡,過于干凈的尸骨,很難跟情殺或者仇殺掛鉤。
但秦澈剛想說些什么,老郭很快就對袁昭這個疑問進行解答。
他道:你們兩個的疑惑也不是沒有道理,但報復一個人,并不全是用蠻力來解決,有些犯罪者的心理,遠遠比我們想象中還要變態。就說我自己法醫生涯中遇到的,那會我還是個實習生,師傅帶著我去別的市局刑偵隊里幫忙,那是我迄今為止見過最殘忍的sharen案子,你們應該都想象不到兇手變態到什么程度。
所有人的好奇心都被老郭這句話給勾起來。在江城市局刑偵隊里面,除去鄧偉良這些老領導之外,就數老郭的年齡跟閱歷最老,也是在刑偵隊里待得最久的老人,即便所有人都親切的老郭老郭的叫,實際上,市局刑偵隊全體上下,沒有一個人不敢尊敬老郭的。
哪怕是鄧偉良這個市局局長,也都不例外。
秦澈作了一個請的手勢,老郭你具體說一下,說不定能從里面得出一些類似的啟發。
老郭點了下頭,嚴肅的回憶道:那個案子叫雕刻刀案,被害人是兇手仇人的女兒。兇手的仇人在兇手找到沒多久就身染重病,所以兇手覺得就這樣把仇人殺了不夠解氣,難以泄憤,就把復仇的矛頭對準了仇人的女兒,也就是被害人。之后,兇手從醫院里偷走了麻醉藥,把被害人迷暈裝到鐵箱子里,再用小車運到那種偏僻的農村,然后將被害人活活剝皮殺掉,并把她的肉煮熟喂給村里的野狗,而剩下來的被害人骸骨,則被他用美工刀雕刻成一個又一個骨頭玩偶,就放在他住的房間里面當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