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美玲眉心微微一蹙。
她像是有話要說,但不知怎么的,最終還是抿唇笑了笑:“行了,我回去了,你們倆好好玩兒。”
“嗯嗯。”計平玨乖巧應下。
不管怎樣,這件事算是暫時翻篇兒,余美玲沒細究。計平玨回到報刊亭,沖著搖椅一屁股坐下,劫后余生般長嘆一口氣,納悶:“你怎么有什么衣服奶奶都知道啊?”
程陌摸摸鼻子,底氣不足回答:“我冬天總共就三套。”
“三套?”計平玨恍然大悟,“難怪你衣柜底下塞的全是空調被。”
都說時尚的完成度靠臉,程陌頂著一張骨相優秀的臉肆無忌憚亂穿衣。他選的都是最基礎的款式,一買就是兩件同款,夏天備四套,冬天備三套,足夠他過完泉城的一年四季。
再加上他經常來報刊亭,和余美玲打得照面多了,余美玲自然也就記住了。
相對來說,計平玨比他精致點兒。
“不夠啊。”計平玨琢磨來琢磨去,說,“多準備幾套吧。”
程陌說“好”。
下一秒,計平玨又說:“再備個漱口杯,添一雙拖鞋。”
程陌眼睛瞬間比100瓦的白熾燈還亮,炯炯有神的。那都不是備不備漱口杯、添不添拖鞋的事兒,誰懂這句話的含金量,把它拆開分析,不就意味著計平玨想和他同居?
在一起的第一天,同居!
照這個節奏下去,第二天就得戴戒指!第三天豈不是得結婚!
“笑什么呢?”計平玨不解程陌的白日做夢,問他。
“沒什么。”程陌美得嘴角下不來。
當然了,計平玨的意思并不是為了和程陌同居,他只是想著,偶爾去程陌那兒總不至于和他共用杯子,共用拖鞋。畢竟他們一共四條腿,一雙家居拖鞋不夠,如果兩人同時走動,他總不能踩在程陌腳背跳恰恰舞。
可惜呀,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程陌哪顧得上三七二十一,僅僅兩天,他就大張旗鼓地添置了很多東西,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同款杯子、毛拖、睡衣,甚至內褲。
在某一天晚上,計平玨看著陌生又熟悉的出租屋愣神。
“跟我第一次來的時候不一樣啊。”計平玨站在玄關訥訥道。
屋子的大整體沒有變,只不過添加了一些細節。談了戀愛的人果然不同,一個以前用洗護三合一的程陌竟然也開始注重儀式感了。放眼客廳,比如玄關的達菲玫玫玩偶,電視機旁的熏香,餐桌上的情侶水杯,再比如聚寶的愛心拼色圍兜和粉色灰色的……毛毛拖鞋。
“你穿粉的。”計平玨嫌棄得要命,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