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周的時候,我媽來了電話,我以為她決定提前把它送走,結果她問我,這只取什么名字比較好?我知道她心軟,笑了一會兒,想起它搖著尾巴圍著我繞圈的模樣,我說,
“就叫‘圈圈’吧,多可愛?”
“是挺可愛的。”
“你不把它送走了嗎?”
“養一個是養,養兩個也是養。它可比你小時候聽話多了。”
圈圈很聰明,很快就學會了坐下、起身和握手。
那天我盯著手機屏幕笑,同桌問我在看什么,我把我媽發的朋友圈給他看,
“你看,這是我上次放假回去撿到的小狗,可愛吧?估計以前應該也是有主人的,有人教過它怎么上廁所。”
“你打算,怎么辦?”
“如果它主人找到它了,那就把它還回去;如果它是被棄養的,那我養它一輩子。”
“一輩子?”
“嗯,狗狗的壽命很短的,噓,不說了,上課了。”
與哥那件事似乎給了我不小的啟發,我決定把情書送出去了。我對他的感情積日積月累,就好像小學數學題里的游泳池,我要一邊往池子里瘋狂加水,一邊再勻速地往出口排放。這次沒太猶豫,定了一個好日子,4月14,414,我試一試嘛。
那天下午有化學課,課間我趁他不在,把那藍色信封夾進他的課本里。然后就跑去小超市買水了,這樣等他問我的時候,我就可以順道說我也沒看見。結果他化學成績太好了,那整本書的內容他早在寒假提前學過,上課的時候他一直刷題,沒看一眼教材。直至快放學,我早已坐立不安,起身的時候假裝不小心,撞到他的桌子上,那一摞書全掉地上,我好心幫他去撿,然后把信封抽了出來,一臉驚訝,
“哇,情書呀?”
他目不斜視,
“你幫我扔了吧。”
“別,這不封面上都寫了‘別扔’嗎?你真不看看?”
他搖搖頭,我還是不放棄,
“看看唄,我想看。”
他沒說話,我拿著信封坐回位置上,對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