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身材嬌小,可周身散發著一股凌厲的氣息,在金黃色的月光下,映襯得又颯又冷。
男人也是惱了,讓他走就算了,還不讓帶走獵物。
這么一頭肥壯的野豬,值好幾個錢呢,白瞎給這個女人,他不甘心。
何況,這野豬還是他先開的槍,至于打沒打中是另外一回事。
“憑什么!”
男人胸膛一挺,想用壯大如牛的身形壓盧圣玲一頭,叫她知難而退。
奈何盧圣玲不吃這套。
家里張懷端個子夠大了,不照樣被她拿捏。
這人雖然比張懷端壯實一些,可身高沒張懷端高啊,一看就是憨憨個,有股子蠻勁卻無腦的人。
她在老虎窩里生活了7年,出門還怕鬣狗不成!
“獵物,放下!”盧圣玲再次命令。
男人急眼了,“憑什么?”一只皮粗糙肉的大手倔強地抓著野豬的蹄子不放。
重活一回的盧圣玲也不是吃素的,前世什么樣的人沒見過,還怕這憨憨個不成。
“憑這頭野豬是我打下來的。”
男人不認賬,“明明是我先開的槍。”
“你自己有沒有打中,心里沒點數啊。”盧圣玲也是被氣得夠嗆。
倒要看看這人長什么模樣,抽出背袋里的手電筒對著男人的臉一照。
哦豁,敢情是隔壁村的獵戶王有才,小名二狗,也就是后來劉翠萍她男人。
女的惦記她老公,男的惦記她獵物。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光逮著她盧圣玲的便宜占是吧!
盧圣玲還真不慣這二人。
王有才被盧圣玲的手電筒照得眼睛刺痛,罵罵咧咧道,“媽的,你想閃了老子的眼是吧。”
“王二狗,你嘴巴給我放干凈點。”
盧圣玲氣得用槍托頂了下王有才的胸口,看著壯大如牛的人,被槍托這么一撞,竟然弱不禁風地往后退了幾步。
然而,一只手依然倔強地抓著野豬蹄不放。
“你……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王有才吃驚。
轉念一想,大概是自己名氣大,被幾個姑娘暗戀再正常不過。
盧圣玲可不敢告訴他,前世吃劉翠萍的酒席時撞見過他,說了肯定會被認為是神經病。
與其在這里浪費時間跟他耗下去,還不如退一步。
“這樣吧,這頭野豬咱倆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