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趙月娥打斷她,“興民也都跟我說了,我可以理解你。”
蔣芙蓉松了一口氣,又說:“興民是你養大的,生恩不及養恩大,他永遠是你的兒子!我從來就沒想過要跟你搶兒子。
只是苦了兩個孩子,明明是親兄妹,說個話都得避著人,稍不注意還會傳出流言蜚語。
我聽說,大姐您愿意公布他們的兄妹關系,那真是再好不過了!我發自內心地感激您!”
趙月娥卻不提此事,而是說:“我今天叫你來,是想請你誠實回答我一個問題。”
蔣芙蓉:“什么問題?”
“當初,我和老爺待你不薄吧?”趙月娥說,“你吃的,住的,用的,哪樣虧待過你?興民雖然養著我身邊,我又可曾不許你見他?”
雖然幾十年過去了,但趙月娥對丈夫還是習慣性地用以前的稱呼。
蔣芙蓉咬了咬唇:“你們沒有虧待過我。
我吃的,住的,用的,比以前在自己家不知道強多少倍。
你也沒有不許我見興民,相反,還讓我過去照顧他。
您身邊的人提醒您,您還說,沒有人會比親媽照顧得更盡心。”
夏紅纓和吳興民都詫異地看向蔣芙蓉。
這顛覆了他們一直以來的認知。
舊社會有點家底的男人,都會蓄養侍妾姨太。
解放初,政府要求那些姨太太離婚歸家。
但是后來考慮到很多女子沒有謀生的能力,甚至也沒有娘家可以回。
有些還在夫家有自己的子女,強行讓她們離開,實際上是讓她們落入更不好的境地。
1952年開始,政府給了女子自主選擇權,離婚與否,由她們自己決定。
最初,蔣芙蓉選擇留在吳家。
后來,她卻又跟政府求助,說吳家夫妻虐待她,吳家主母趙月娥甚至想要她的命,好搶走她的兒子。
于是政府幫她離開了吳家,嫁到了夏家。
但是這會兒,她卻又說,吳家人沒有虐待過她,而且還對她挺好?
“媽?你不是因為在吳家過得不好才離開的嗎?”夏紅纓一直這樣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