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送完律師的劉波,重新走進辦公室。
與此同時,京娛集團副總經理張成,也跟著他走了進來。
“劉波,你再想辦法,繼續收集證據。”林云叮囑道。
“云哥,京娛集團中相關的人證,物證,都已經搜集過了,恐怕很難再搜集到什么游泳的證據。”劉波說道。
“無論如何,再找找看吧。”林云說道。
“好的云哥,我會盡全力。”劉波點頭應下。
“林董,我有關于姜小柔的事,向您匯報。”副總經理張成說道。
張成是原京娛集團的總經理。
“說把。”林云點頭。
“姜小柔將在三天后,在帝都體育館舉行個人演唱會,現在已經開始預售票,因為姜小柔是我們公司的簽約藝人,所以有很多工作,需要我們去做。”張成說道。
“他還想開個人演唱會?我們京娛集團,有權取消她的演唱會吧?”林云問道。
“按照我們跟姜小柔簽訂的合約,我們有權這么做,但是……開這場演唱會的話,我們公司也會賺一筆。”張成說道。
“我是缺那點錢的人嗎?我話大價錢收購京娛集團,就是為了對付她姜小柔!立即取消她的演唱會,現在,該是我收拾她的時候了。”林云瞇著眼睛說道。
林云收購京娛集團,一是為了收集證據,二也是要通過京娛集團,先教訓教訓她姜小柔。
“明白了林董,那我這就去取消演唱會。”張成應下。
“等一等!”林云叫住副總經理張成。
“董事長,還有什么吩咐嗎?”張成看著林云。
“按照京娛集團跟姜小柔簽訂的合同,京娛集團應該有權利,在全渠道下架姜小柔的歌吧?”林云說道。
“是有這個權利,這相當于是把姜小柔雪藏,但京娛集團也會有損失。”張成說道。
“好,那就全渠道下架她的歌,同時限制她參加一切娛樂活動,以及拍戲、唱歌。”林云說道。
一般的藝人,跟娛樂公司簽約之后,無論是出歌、拍戲,或者從事其他活動,都需要通過娛樂公司。
在娛樂圈,經常有雪藏事件,藝人因為某些原因,觸怒他的娛樂公司,公司便將其雪藏。
雪藏后,不為她出唱片,拍戲,或參加活動,但卻不跟她解除合約,名義上他仍屬與該公司的藝人。這樣的話,藝人也無法轉去其他公司,需等待合約日期結束才能跳走。
曾經就有某歌星,因為直言屢屢得罪公司經紀人,從此被公司雪藏,復出時間遙遙無期。
“是林董,我這就去辦!”副總經理張成應下,然后轉身匆匆離開辦公室。
“等姜小柔得到這個消息,她肯定很氣、很急,但她偏偏無可奈何,接下來,讓也該讓她嘗一嘗,被人擺布的滋味了。”林云露出陰冷的笑容。
這是林云對姜小柔展開的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