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歡養樂多,喜歡,喜歡陳奕迅,甚至拼命考清大建筑系,都只因為他。
都只是因為他。
高三一整年,和他有關的每一件事,小到他自己都忽略毫不在意的細節,她都當作寶貝統統記了下來。
她的喜歡如此濃墨重彩卻又不動聲色。
駱夏捏著手里的彩紙,靠在椅子里平復了好一會兒,大腦才終于慢慢地重新啟動運轉。
他拉開抽屜,拿出那支她送他的鋼筆,加好墨后,開始往彩紙上寫字。
“20090826,那天七夕,他彎下腰來,聽我講話。卻不認識我。”
「20191010,我想起你來了。」
“20090907,駱夏,駱夏,駱夏。”
「向暖,我在。」
“20091002,和他喜歡上了同一首歌,想親耳聽他唱《葡萄成熟時》。”
「好,我唱給你聽。」
“20091016,不知道將來哪個女生這么幸運,能被他喜歡,成為他心尖上的人。”
「我心尖上的人是你。還有,我才是幸運的那個人,向暖。」
“20091106,我暗戀的他,每一刻都讓我心動。每一刻都是如此。”
「我愛你。」
“20091222,替我說話的他那么那么帥,像騎馬執劍保護公主的騎士,但遺憾的是,我不是他的公主。”
「你是我的公主。」
“20100430,偷哭被他撞見,他讓我去了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天臺。從此我仿佛和他有了共同的秘密基地。”
「你猜對了,那里是我們的秘密基地,我從未告訴其他任何人。除了我,只有你知道。」
“20100608,我們畢業了。畢業快樂,駱夏。”
「余生每天都要快樂,向暖。」
駱夏寫完,把千紙鶴又一只只按照折痕疊好,裝進玻璃瓶。
連同那個x鑰匙扣。
在同學錄她寫的那行字下面,駱夏又提筆寫了一句給她。
他把這些東西給她放回收納箱,離開了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