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周后,霍廷州就跑到了陶藝店門口,指尖捏著那支剛買的玫瑰花,忐忑不安地來回踱步。
其實他對林菀動心的時間,遠比林菀以為的要早。
早到高二那年,他還是個叛逆少年,被父親強行塞進這所重點高中時,他叼著棒棒糖站在教學樓前,心里只有四個字,無聊透頂。
“去看看人家怎么學習的,多交些正經朋友,以后說不定用得上。”父親的話還在耳邊響,霍廷州嗤之以鼻。
他家的公司市值夠買下半條街的商鋪,想要什么人脈沒有?用得著來這破地方看一群書呆子刷題?
他本打算混滿三個月就拍屁股走人,卻在放學路上撞見了混混搶劫。
幾個校外的混混把一個女生堵在巷子里,嘴里不干不凈地嚷嚷著。
那女生皺著眉,雖身處困境,但眉眼間沒有任何擔憂害怕,只有無盡的煩躁。
是林菀。
霍廷州認得她。
開學那天作為年級第一上臺演講。
只是一眼,霍廷州就知道,她和他不是一路人。
小姑娘白白凈凈,談吐非凡,漂亮又大方,一看就是好苗子。
而他,就是個混日子的富二代,怎么可能有交集?
可沒想到這么個看起來文弱的姑娘,被圍堵了還冷聲呵斥著“滾”。
霍廷州沒多想,三拳兩腳就把那幾個混混撂倒了。
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吊兒郎當地吹了聲口哨,“學霸,上學也得看路啊,走大道安全。”
說完轉身就走,沒回頭。
他本以為只是一次偶然,以后不會再有交集。
期中考試后的表彰大會上,年級主任突然指著他的名字,唾沫橫飛地說他作弊。
理由是“一個紈绔子弟不可能考進前五十”。
霍廷州覺得可笑,他是叛逆,可不是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