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這場鬧劇,我知道,必須要做個了斷了。
我讓小杰幫我聯系了一個律師。
幾天后,我把王強和孫麗約到了律師事務所。
他們倆看到這陣仗,臉色都白了,以為我要告他們。
我讓他們坐下,然后對律師點了點頭。
律師拿出一份文件,放到他們面前:「王強先生,孫麗女士,這是李慧娟女士讓我轉交給你們的東西。」
王強顫抖著手打開文件,里面是一張銀行轉賬憑證。
金額是三十萬。
他愣住了,不解地看著我。
我平靜地開口:「二十年前,你從我這里拿走了十五萬。這三十萬,是我還給你的。十五萬是本金,另外十五萬,算是我這個當媽的,給你這么多年的養育費和利息。」
「從今天起,」我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你我母子情分,到此為止。我的錢,我的人生,都與你無關。你以后是好是壞,都別再來找我。」
王強的臉瞬間血色盡失,他不敢相信地看著我:「媽您您不要我了?」
「是你,先不要我的。」我站起身,不再看他,「你好自為之吧。」
說完,我挽著女兒的手,在律師的陪同下,走出了那間會議室。身后,傳來孫麗絕望的尖叫和王強壓抑的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