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趙蘭蘭向我提出了離婚。
「李誠,我們把婚離了吧。」她眼睛紅腫,聲音沙啞,「這棟房子,還有保險箱里的東西,我一樣都不會要。你父親用十年照顧,已經還清了我們家的債。」
我看著她,心里五味雜陳。
我搖了搖頭:「爸的遺愿,是讓我照顧你。保險箱里的東西,本來就是他留給你的,你必須收下。」
「我不能要!」她激動地站起來,「那是我爸的賣命錢,我怎么能心安理得地收下!」
我們為此爭執了很久,誰也說服不了誰。最后,我提出了一個方案。
「婚,可以離。但這棟房子,是我們兩家的。我們把它賣了,錢一人一半。」我說,「保險箱里的其他資產,也一樣。這是爸的遺愿,也是我這個做兒子的,唯一能替他還的債。」
趙蘭蘭看著我,看了很久很久,最后,她含著淚,點了點頭。
我們最終還是離了婚。手續辦完那天,我們一起吃了頓飯,像是告別,也像是一種新的開始。那筆巨額的財產,我們按照約定平分了。
她用那筆錢,去南方的一個小城,開了一家小小的花店,那是她一直以來的夢想。她偶爾會給我寄來明信片,上面的風景很美,字跡娟秀,說她過得很好。
而我,賣掉了那棟承載了太多秘密和愧疚的房子,在另一個小區買了套小一點的公寓,開始了新的生活。
我時常會想起父親,想起趙蘭蘭,想起那段荒唐又沉重的婚姻。我終于明白,上一輩的恩怨,我們無法選擇,但我們可以選擇如何去面對和結束它。
放下仇恨,完成救贖,或許,這才是父親真正想看到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