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從醫院出來后,就徹底瘋了。
她的精神狀態回到了兩年前,她不認識任何人,包括父親和方朗。
她每天抱著一個枕頭,把它當作襁褓中的我,嘴里哼著不成調的搖籃曲。
“言言乖,媽媽抱……”
她時而哭,時而笑。
清醒的時候,她會對著空氣尖叫:“別過來!你別過來!我不是故意的!”
醫生說,這是巨大的罪惡感和恐懼導致的永久性精神創傷,也許終其一生,她都要活在這場自己制造的噩夢里。
父親,是唯一一個清醒地承受著所有痛苦的人。
他沒有被判刑,因為從法律上講,他沒有直接的殺人行為。
但他承受的,是比坐牢更殘酷的刑罰——良心的凌遲和社會的唾棄。
他走在路上,背后是無數戳戳點點的脊梁骨。鄰居們看到他,都像躲避瘟疫一樣繞著走。
他賣掉了那棟充滿罪惡的房子,帶著瘋瘋癲癲的母親,搬到了一個無人認識他們的地方。
他不再抽煙,也不再說話,只是日復一日地照顧著母親。
半年后,在一個清晨,他被發現安靜地死在了自己的床上。法醫鑒定,是心力衰竭,猝死。
他死的時候,手里緊緊攥著一張照片。
那是我五歲時,他帶我去公園,我坐在他肩膀上,笑得像個小太陽。
那是這個家里,唯一一張屬于我的,單人照。
他終究還是用自己的方式,對我進行了懺悔。
而我,那具殘破的白骨,被林浩領了出來。
他為我操辦了后事,將我安葬在了一處能看見夕陽的安靜墓園里。
墓碑上,沒有刻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