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離婚
在阿星和阿樂的武力督促下,林政終是拖著沉重的步伐,邁入了民政局大廳。
盡管是奢望,明知道不可能,他還是想再挽留一次。
“瀾瀾,其實我一直都愛你。
自始至終我的心里,都只有你一個。”
“我們,不離婚好不好?”
溫瀾聽著這惡心人的話,好想吐,感覺自己的耳朵都被污染了。
“林政,別自欺欺人,又當又立。
速度過來填表,簽字。”
辦理離婚的工作人員態度非常好。
按照慣例,詢問他們是否真正感情破裂?是不是沖動離婚?要不要再慎重考慮考慮?
溫瀾這暴脾氣,一秒鐘都不想拖,噼里啪啦的一次性,把所有問題都回答了。
“自愿離婚,感情問題,沒有任何復合可能,麻煩你們速速辦理。”
工作人員又說,現在新的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需要一個月的冷靜期,你們確定好了,先填表申請,等一個月后再過來簽字辦理離婚證明。
還要等一個月?溫瀾頓時就火了。
“什么狗屁婚姻法,離婚就離婚,都已經過不下去了,還冷靜個屁啊!”
這種氣急敗壞情況,工作人員見多了,她微笑著回應。
“抱歉,溫女士。
我們也是按法律法規辦事呢,希望您理解。”
溫瀾整個人都要爆炸。
這女人想要離個婚,脫離苦海。
怎么就這么難呢?
幸好,余川在場。
他笑著走過來,與工作人員說明。
“溫女士的情況很特殊。
她應該是可以在今天辦理離婚手續的。”
“溫女士和林先生已經分居7年,且在這7年時間內,從未見面。”
“這是我在海外簽證處開具的證明,請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