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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輩子我在陪著楚月出入各種宴會的時候,聽到過一個大佬吹噓。
說他花了低廉到想象不到的價格,從某個老農民手里買來了一副畫,那是某個大師現存于世的唯一真跡。
說到興頭處,還邀請大家去欣賞。
而那幅畫,正是我家的傳家寶!
我媽十萬賣掉了畫,一百五十萬買了我爸的命。
可在大佬的眼里,這些錢低廉的很,賤的很!
“小姑娘,我是你爸的朋友,你爸說你家還有個傳家寶,你們這種三代貧農,肯定也不會是什么好東西,但誰叫我和你爸是朋友呢,你拿出來賣給我,這十萬塊錢就是你的了。”
那人擠到我身邊,壓低聲音說道,“你還愣著干什么,一會這些人著急上火,再把你家給拆了!”
我抓住他的胳膊,那人以為我答應,怕他跑了。
我確實怕他跑了。
“叔叔,你現在院子里等我會,我馬上回來。”
“行行!”那人笑得合不攏嘴。
我媽也很高興,攛掇大家鬧的更兇。
我看向遠方,不一會村口的方向有塵土飛揚。
“各位叔叔伯伯,我爸和我媽一年前就離婚了,雖然還住在一起,但在法律方面,他們倆完全沒有關系,這欠條是我媽冒充我爸寫的。”
我把口袋里的離婚證拿出來,給大家看。
一年前,我爸不滿我媽對楚月好,忽略了我,倆人大吵一架,我媽提出了離婚。
后來我媽又跟我爸和好,但因為這樣反反復復好幾次了,倆人也懶得去領新結婚證。
大家傻了眼。
“春華,你和老沈離婚了?!”
“你就是個家庭婦女,全靠老沈養活,早知道這樣,我就不借給你了!”
“還錢,你把錢還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