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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報案,接待我的是個中年警官。
我把所有證據擺在他面前,從媽媽的病情說起,到趙天浩的欺騙,再到那段致命的錄音。
他連頭都沒抬,只是在桌上敲著筆。
“說完了?”
“警官,您看這些證據,他明明就是詐騙!”
他終于抬起頭,眼中滿是不屑:“小姑娘,情侶分手后鬧財產分割,這是民事糾紛,不歸我們管。去法院起訴吧。”
我的心往下沉:“不是的,您聽聽這個錄音…”
“這種電子錄音和掃描件,要經過復雜鑒定,誰知道是不是你偽造的?”
他揮揮手,顯然不耐煩了,“我們沒空處理這種家務事。”
血液涌上腦門。家務事?
“警官,這不是家務事!他騙走了我媽的救命錢!”
“談戀愛要擦亮眼睛,別總想著靠男人。”
他站起身,居高臨下地看著我,“現在鬧成這樣,難看的還是你自己。”
我渾身冰冷。
受害者有罪論?
就在我想繼續爭辯時,辦公室的門開了。
一個穿著得體的年輕男人走了出來,身后跟著一位穿高級警監制服的領導。
我認得那個年輕男人。
趙天浩的首席助理,張凱。
“張助理慢走,有事隨時聯系。”
那位領導笑容滿面,還親切地和張凱握了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