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用這種方式與你見面,羅文先生。”
“你可以稱呼我為——弗拉基米爾。”
弗拉基米爾用著十分標準的貴族禮儀,如果追溯這個禮儀的時間,應該能追溯到上千年前。
看似不過青年的弗拉基米爾,實際上依靠著血巫術已經活了上千年。
在諾克薩斯創立初期,他就開始活躍。
最后因為蒼白女士的邀請,加入到黑色玫瑰。
陳逸注意到弗拉基米爾與他的信徒之間,有著血色的橋梁。
不出意外的話,那些信徒都只不過是弗拉基米爾的血庫。
那么新的問題來了,普通人的血液與超凡者根本無法相提并論。
陳逸吃一個渾濁的精神結晶都是反復灼燒,祛除情緒,然后在夢境中消磨其他雜質。
血液這個東西,甚至還有型號區分。
某種意義上比法力還矯情。
弗拉基米爾是如何直接使用普通人的血液的呢?
不由好奇:“我有個問題,不知道是否方便解答?”
“當然可以,這是強者的特權不是嗎?”
陳逸沉吟片刻:“據說你通過血巫術活了很久。”
弗拉基米爾傲然:“沒錯。”
“我很好奇你是如何解決掉血液中雜質的,強大的戰士,血液中富含的能量自然越多,但是你的信徒好像只不過是普通人。”
“吸收這樣的血液,真的不會造成影響嗎?”
弗拉基米爾臉上看上去沒有什么變化,不過態度明顯好了不少:“自然,我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
不愧是一位強大的法師,一眼就看出了他最為得意的地方。
而不是像那些蠢貨,只知道說他像吸血鬼。
改變自己生命的物質形態、改變血液的篩選、改變生命能量的轉移,其中有太多的高明的地方。
所以弗拉基米爾很討厭那些蠢貨。
蠢貨們只需要老老實實地獻上自己的血液即可。
聽見弗拉基米爾解決了這個問題,陳逸真心實意夸贊道:“厲害!”
而陳逸的夸贊,讓弗拉基米爾眼角都柔和了幾分。
沒有什么榮譽,比來自另一位強大法師的夸贊很美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