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懷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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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可玉歇斯底里地尖叫著,被警察往外拖時還在掙扎,“你說過會保護我的!你說過顧家有錢有勢,就算出事也能擺平的!“
顧懷瑾縮在墻角瑟瑟發抖。
直到警察要帶走他時才如夢初醒般撲到顧沉淵腳邊,額頭在地上磕得砰砰響:
“爸!爸我真的是被她們逼的!吳媽說如果我不聽她的,就把當年我虐貓的事捅出去“
顧沉淵從公文包里抽出一疊文件摔在他臉上:“簽字。這是解除收養關系的協議,簽完就滾。“
三個月后的法庭上,法官敲下法槌的聲音格外清脆。
吳媽因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數罪并罰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當法警押著她往外走時,這個曾經囂張的老婦人突然轉身對著我們跪下,聲淚俱下:
“顧總!葉姐!我知道錯了!我在牢里一定天天給小煜少爺燒香賠罪!求你們高抬貴手“
吳可玉因故意毀壞財物、侮辱逝者尊嚴被判五年。
宣判那一刻,她癱坐在被告席上,喃喃自語:“怎么會這樣不是說有錢人最要面子,家丑不可外揚嗎“
她突然發瘋似的抓住欄桿,“顧懷瑾!你這個廢物!你不是說他們不會報警嗎!“
而顧懷瑾雖然逃過了刑事處罰,但失去了顧家的一切。
看到我時,他渾濁的眼中突然迸發出希望的光芒:“媽“
“別這么叫我。“
“我真的知道錯了那天看到您抱著玉牌碎片哭的時候,我就后悔了“
我沒有回答,轉身離開時聽到他在身后嘶吼:“您就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嗎?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