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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不需說了,無論衛成公派出多么豪華的辯護團,其無端殺死弟弟公子叔武以及元咺之子元角是不爭的事實。
再加上大家都知道晉文公極其討厭衛成公,所以,最終的結果是衛成公罪名成立。
按晉文公的意思,是要對衛成公判個斬立決,但主持法庭的周襄王卻表現出了對衛成公的同情。
周襄王對晉文公道:“誠然,衛侯有罪當誅。但,這事是衛國的臣子告自己的國君!
自盤古開天辟地以來,以臣告君,這還真是從來沒有過的事!
衛國大夫元咺再冤,依禮,不得狀告自己的國君。”
哈,周襄王把晉文公導演的這場好戲給攪亂了,結果提出了一個問題:這樣的審判本身便不合禮法!
也就是說,相關程序出了嚴重問題。
晉文公頭大了。
天子所言,當然是有道理的!
如果哪一天,自己的晉國哪個臣子到天子這里告個狀,難道也可以由天子主持類似的審判?
這個程序確實有問題。
但衛侯必須要得到懲罰。怎么辦?
天子的面子當然要給,那就罪降一等吧。
最終,經天下諸侯會議研究決定,衛成公由犯罪當誅,改判處以無期徒刑。
當然,當時沒有無期徒刑這個說法。當時,經諸侯聯盟會議決定,將衛成公押到洛邑無期限地關了起來。
這里還有一個插曲得講講。
衛成公知道自己敗訴后非常生氣,他不敢對天子和晉文公生氣,他對自己的三名辯護律師生氣。
史料記載,三人中有一人被衛成公砍了頭,一人被砍了腳,另外一人免予追究責任。
懲處了別人,然后是自己無奈接受懲處。
于是,衛成公被抓到了洛邑囚禁了起來,那位未被追究責任的衛國大夫寧俞,則陪同衛成公一起坐牢。
當然,寧俞也算是貼身服侍衛成公。
但晉文公就這樣放過衛成公了?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