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芬屬于風風火火的女人。
雖然惦記丈夫安危,但是麻溜地收拾好了衣服,又把廚房的幾個白面饃饃包了起來,準備帶走。
“這你也帶走,那我吃什么?”
“縣城的東西貴,我帶上吃的,還不是為了節約一些,你在家和老四自己弄飯吃吧。”
張建國眼睜睜看著媳婦把白面饃饃裝進了包裹里,無話可說。
一旁的張侗拍了拍大哥的肩膀,說道:“放心吧大哥,我會盡快弄死那頭狼王的,這樣咱們早點把她們接回來。”
張建國點頭道:“好,我明天跟你一起上山打狼王。”
“不用了,我一個人就行。”
張侗自然不會讓張建國陪自己山上,因為他不想將自己大哥置于危險之中,畢竟那頭狼王十分狡猾。
而且最關鍵的是,張侗擔心大哥跟著自己,小赤狐就不會出來。
沒辦法。
小家伙太謹慎了,張侗還指望著小家伙帶他去尋找狼王的蹤跡,否則茫茫大山之中,如果狼王躲起來,恐怕他一輩子都找不到。
為了讓張建國安心留在村子里,張侗找了一個非常合理的理由。
“大哥,三哥腳不是受傷了嗎?你留下來守著他,萬一那頭狼王出現,你也能幫三哥不是?”
聽到張侗這么說,張建國頓時陷入了兩難。
兩個都是自己的弟弟,手心手背都是肉,張建國頓時不知道該和哪個弟弟在一起。
最后還是陳淑芬一番話提醒了張建國。
“建國,你就聽老四的,你又不會用槍,上了山只會給老四拖后腿,到時候別把老四害了。”
這話說得張建國面紅耳赤不好意思,卻也是實話。
他只能悶著聲點頭道:“行吧,我這幾天就去老三家守著,老四,你安心上去弄死那頭狼,我相信你的本事。”
這邊,陳淑芬收拾好了。
張侗看了眼天色。
如果現在由他把大嫂母子還有自己妻女送進縣城,等到了縣城,差不多天都黑了,到時候就沒辦法回到牛角村。
為了明天一早就能上山打狼。
因此張侗讓大哥張建國送女人和孩子去縣城,他自己則留在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