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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開車帶小蓮回了市區。
她坐在副駕駛,一路都沒說話。
車燈照在她的側臉上,那雙眼睛里沒有光,像是夜色壓在了心頭,沉沉地,一點都亮不起來。
我知道,不能再拖了。
第二天一早,我聯系了律師、教育局、民政系統,一步步查她的身份記錄。
不出意外
她戶口上的照片,是小蕓的臉。
她的名字,也成了小蕓的“曾用名”。
“他們連你的名字都偷走了。”
我說完這句的時候,連我自己都覺得荒唐。
小蓮咬著唇,一句話不說。
我伸手捧住她的臉:“你聽我說,接下來的每一步,我都帶你走。”
“無論花多少錢、跑多少地方,我都要把屬于你的東西一樣不少地拿回來。”
她的睫毛顫了顫:“可我什么都不懂”
“沒關系。”
我笑了,“從今天開始你只要學會一件事:拿回來。”
我們花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
跑民政,重拍照片,校對指紋;
找她從前在村小讀過的老師作證,調出她童年時的學籍號;
我甚至請了曾經來做扶貧項目的官員出面,一封封公函送到市教育局和公安廳。
那些年我積攢下來的人脈和能力,此刻終于有了意義。
一個月后,小蓮的戶口終于恢復了原名。
我拿著那張薄薄的紙站在她面前:“歡迎你回來,許小蓮。”
她怔怔看著我,忽然撲進我懷里,聲音小得幾乎聽不見:
“謝謝你…謝謝你沒有放棄我…”
我抱緊她:“你救過我一命,我不過是還你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