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三人,埋尸的證據全都落在我的身上了。
我鮮少有興趣的在審訊室和警員們說起那段晦澀的往事。
“十年前的秋天,拐買來的小女孩王四巧被王氏父子傳染了臟病,養父不會花錢醫治她,于是大家都知道她死定了,王昌紳就提前在院子里挖了大坑,準備活埋了她。”
王四巧忍受不了病痛折磨,為了報復,她趁王氏父子不設防,在飯菜里投毒,毒死了他們。
一個小女孩當然拖不動兩個大男人,于是,她用老辦法······
“老辦法?”
我狡猾一笑:“對,就像處理丁東山那樣,處理掉王氏父子的尸體。”
我望著眾人疑惑的目光,答道:“讓野貓吃掉他們的肉。”
山中的貓,不比家養,野性難馴,食量驚人,兇狠非常。
一個月里,我不斷從外面捉野貓來,將它們和王氏父子的尸體關在屋里,就像處理丁東山的尸體那樣簡單。
王氏父子跟丁東山一樣,是村里有名的地痞流氓破落戶,平常根本沒人理會,也沒什么朋友,因此在處理尸體的時候,風平浪靜,甚至無人知道他們已經遇害。
“你是說,丁東山也是你殺的,用同樣的辦法。”
我點頭:“他們都該死。”
“王四巧,你不是說你當年得了臟病嗎?”
我繼續點頭:“是王四巧得了臟病。”
我看向薛警官:“但,你又怎么證明,我是王四巧,而不是丁彤彤呢?
全場的警官都在吸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