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在我三歲離世,父親無縫銜接繼母,接回了只比我小一歲的溫燃耀。
繼母林淑媛很有手段,找了個道士說我擋溫家財運,說服父親直接把五歲的我送去了農村外婆家。
可即便身在農村,我干盡粗活,該學的規矩禮儀一樣沒落,甚至比溫燃耀更甚一籌。
所以前世父親對我是留有希望的。
在十八歲接我回來時,立馬為我定下了南市豪門蔣家的親事。
可我被設計后,爸爸對我的態度就一落千丈了。
我從主別墅被趕到了后花園,每個人見了我都避如蛇蝎,當我是什么洪水猛獸。
沒多久,就發現我染上了病。
爸爸一怒之下打斷我雙腿,把我趕出家門,我無路可走又被小太妹撿了回去。
和她在廢棄工廠的日子即便是重生歸來都不愿再記起。
每天吃垃圾桶的食物不說,還要拖著病體還要滿意小太妹的性趣,否則就要受到她的毒打。
我每每皮開肉綻后,還未愈合就要經受新一輪蹂躪。
“賤男人,生來就是讓我騎的命!哭什么哭。”
小太妹不懂什么叫溫柔,我以為我的人生已經走到盡頭。
即便如此,溫燃耀依舊不想放過我。
因為只要我不死,我媽媽的巨額遺產就羽遠進不了他們母子二人的口袋。
最終,我被小太妹開膛破肚,內臟被野狗啃食,死無全尸。
她拿了溫燃耀給的錢逃之夭夭。
溫燃耀成為超級巨星,站在舞臺上發光發熱。
面對記者提到我時的犀利問題,他會義正言辭:“我的哥哥當初私生活混亂,已經是全家的污點,希望大家以后不要再提了。”
所有人都很幸福,唯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