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平常的一次晚餐,我和沈玉書提了離婚。
他無奈苦笑:
“就因為我把煙頭捻進了你的花里?”
“對。”
良久,他嘆氣。
“等你消氣了我再回來。”
從十八歲到二十八歲。
我們相戀結婚的十年,我每次生氣,他都是這冷淡的樣子。
自以為隔幾天回來,就會和好如初。
殊不知,這次,我提了離職,定了機票。
選址了新的移民地點。
沈玉書。
這一次,我是真的不會回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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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我把煙頭捻進了你的花里?”
沈玉書嘴里還嚼著東西,連筷子都沒放下。
“宋夢之,一盆花而已,有必要嗎?”
我笑了笑:“對,有必要。”
隨之我把早就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遞過去。
這次,他總算放下了筷子,低頭撇了一眼,沒有接。
半響,他嘆了口氣,似妥協。
“你要鬧幾天。”
見我沒動,他不耐道。
“我沒有搞別的女人,沒有家暴,也沒有在錢上虧待過你,你還有什么不知足的?”
我搖搖頭。
我承認,這些他的確都做到了。
“簽了吧我沒鬧。”
他站起來,接過協議書。
看都沒看,扔進了垃圾桶里。
“等你消氣了我再回來。”
我攔住他:“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