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扯
“既然是談買賣,自然是有來有回。”宋煊臉上帶著笑:
“你家主人想要出價幾何?”
“八十貫。”
宋煊哼笑一聲,伸手請趙三出去。
這下子輪到趙三靦腆一笑:“十二郎,你我皆開價,總得讓大家都還價嘛。”
“老子這家店,有半年時間是每個月六十貫的流水。”
“六十貫?”
趙三眉頭微挑,如今官賣酒最高每斤有四十八文。
如今糧食賣的并不貴,幾乎在一百文以內就能買上一斗米,加上菜,供應一個成年人吃上五天。
按照大宋官方救濟,每人每日是二十文的標準。
在東京普通人一天賺上一百文已然是極好的,但是在勒馬鎮很少有人能日賺一百文。
宋煊的這個小小涼漿鋪子一日就能賺上兩貫,利潤至少有一半。
(一貫的購買力大概頂現在三四百元)
當然也不排除宋煊他故意往高報了。
“這家店鋪原來的人氣,你一年左右就能回本。”
“六百貫太高了。”趙三忍不住開口:
“十二郎,俺們真是誠心要,你給個實價,俺也可以回去跟主人交代一二。”
“五百貫。”
趙三再次撇嘴。
宋煊伸出手指:“至少是干凈的錢,不用擔心被官府搜刮敲詐,你們賭坊孝敬官員,打點衙役的錢,每年都不止這個價了。”
至少是干凈的錢。
趙三不明白宋煊的話,但是記住了,他也給縣官等人送過錢財,深知他們明明看不上自己,可手卻是誠實的很。
一個縣令每個月的俸祿也在二十貫,還得是各路一萬戶以上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