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紅旗三個趕著馬車到了縣供銷社,人家主任還是親自接待。
不為別的,就為這爺仨打著獵物就往自己這送,這份往來可得維持好!
況且,這才幾天啊,連著來賣兩趟獵物,證明人家本事大啊!
野豬連皮帶骨一塊賣,三毛錢一斤。
如果是不帶腦袋不帶蹄子啥的,能賣到三毛八,那種情況,必然是打到的獵物多,沒法兒全都從老林子里拖出來,只得拋棄不重要的部位。
那頭大泡卵子(公野豬)放血清膛之后,得有個二百四五十斤,那頭被打穿肚子的母野豬清理干凈之后,只有不到一百五十斤,加在一起湊了個整,供銷社主任按四百斤算。
爺仨攏共到手一百二十塊。
以后世的眼光來看,賊拉冷的天爬冰臥雪,冒著丟小命的危險,仨人費勁巴拉才賺120塊,都虧到姥姥家了。
可眼巴前兒是1977年,以張紅旗一家六口人為例,有三個能下地掙工分的勞動力,哪怕全家人不吃不喝,一年干到頭賺的那點工分折算成糧食,也不一定能抵得上這120塊!
臨走前,張紅旗和供銷社的主任商量,幫他留意再想法子整點布票,他尋思年前湊一湊,給弟弟妹妹和娘一人整一套新衣裳。
主任一聽,拍著xiong脯保證,但凡能劃拉到布票或者不用票的布料,一準兒給張紅旗留著!
賣了野豬,爺仨趕著馬車回家。
東北這天氣,一入冬就冷的邪性,沒啥正經事兒誰也不愿意待在外頭。
這回打野豬,張紅旗出了大力,賣野豬的錢趙三喜爺倆分他一半,張紅旗也沒推辭,敞敞亮亮地收下了。
他心里有個想法,有張栓柱這個癟犢子爹在,家里安生不了。
把張栓柱趕出去,眼巴前兒是不太可能。
既然禍害趕不走,那就其他人躲出去!
想要避免一家人悲催的命運,單單自己一個人出來肯定還不夠。
該想法子把弟弟妹妹們和李秀芝一塊兒接出來才行。
想要安置一家人,最起碼得有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