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風,帶著一股混合著青草和牛羊糞便的獨特氣味。
刮在臉上,像刀子一樣。
秦宓一行幾十號人,騎著快馬。
在蒼茫的草原上疾馳。
隊伍的最前方,是一個干瘦的,留著山羊胡的中年男人。
他畏畏縮縮地騎在一匹瘦馬上,時不時回頭看一眼身后那群兇神惡煞的土匪,脖子都涼颼颼的。
他叫趙老四,是個常年在邊境和匈奴人做生意的行商。
說白了,就是個二道販子。
對這片草原的熟悉,刻進了骨子里。
哪條路能走,哪里有水源。
哪個部落好惹,哪個部落是硬骨頭,他門兒清。
也正因為如此,他才被高光頭從被窩里直接“請”了出來,當這次行動的向導。
“公子,這老小子滑頭的很,剛才還跟我們扯東扯西,想多要點好處。”
高光頭騎著一匹高頭大馬湊到秦宓身邊說道。
秦宓目視前方,連眼皮都沒抬一下。
“現在呢?”
“嘿嘿!”
高光頭露出一口黃牙。
“現在老實了!陳二當家直接把刀架他脖子上了,他差點尿了褲子!”
陳平騎在秦宓另一側。
他看了一眼趙老四的背影,對秦宓說。
“公子,此人雖然膽小怕事,但對草原確實熟悉。據他說,前方三十里外,有一個匈奴人的小部落,大約百來戶,青壯不過百人。平日里靠放牧為生,防備松懈,是最好的下手目標。”
秦宓勒了勒韁繩,讓馬速稍稍放緩。
他的目光掃過一望無際的草原,腦子里飛速運轉。
百來戶,百來個青壯?
這個規模,正好。
不大不小,既能保證搶到足夠的物資。
又不至于讓黑風寨這群烏合之眾啃不動。
原著里,黑風寨就是因為沒頭沒腦地撞上了一個匈奴千人部落,才被殺得丟盔棄甲,幾乎全滅。
自己既然來了,自然不能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