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全軍算了一下,這頭東北虎身上一共有兩百八十三塊骨骼。
說起來。
李巖只是要一塊。
那他還真不算是很貪心。
而且也愿意拿東西來換。
趙全軍就沒那么抵觸了。
他現在不缺錢,因為就算弄到了許多錢,在這個年代也花不出去。
比如說趙全軍存夠了十萬塊錢,難道他能拿這十萬塊錢去買一輛轎車嗎?
這是肯定不可能的事情。
計劃經濟的年代,有太多東西是拿錢都買不到的,甚至連票都沒有。
不過趙全軍想了半天也沒想到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一輛吉普車,李巖豁出命去,也沒辦法幫趙全軍弄來一輛車。
趙全軍還想要能去大熊國的通行證,這事兒省級領導也辦不到,李巖百分百也辦不到。
除了這些東西。
趙全軍想了想,也就只有三件事情是李巖能幫著辦到的。
興安縣城的戶口。
雙職工身份。
城里的房子。
“李縣長,我和我媳婦想要把戶籍轉到城里去,然后最好能進一個單位,沒什么約束的那種單位就行了,另外如果年末單位分房子,能給我們分一套那就再好不過了。”
趙全軍恬不知恥地提出三個要求出來,讓李巖他們這些領導都驚呆了。
大家都知道虎骨的價值很高。
而且屬于有價無市的那種寶貝。
整個興安縣城內肯定不止趙全軍一個人手里有虎骨,但別人家私藏有虎骨的,會給李巖嗎?
可就算虎骨非常珍貴。
也不至于讓李巖為趙全軍付出這么多代價。
“戶籍的事情我跟宋書記直接就能辦了,但是雙職工和房子,這可就有點為難人了,小趙又不會去上班,也看不上那點工資,在馬蹄屯也有房子住,為什么非要我幫你辦這些事情呢?”
李巖雖然說幾句話就能幫趙全軍把這些事情辦成,可他又不是趙全軍的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