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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醉如泥的幾個人被帶到警察局里,他們幾個關在一起。
醫生說李偉強是服用了藥物,又縱欲過度,身體太虛導致暈倒。
沒一會兒就醒了過來。
他醒來知道發生了什么,一巴掌扇在李招娣身上,臉色陰沉,
“你這個肥豬,老子看到你就惡心,臟了我的眼。”
而李招娣卻是捂著臉,滿臉委屈,
“李總,你不是說會對我負責人的嗎?求求你娶我吧,我比孟無雙會伺候人,我媽從小就說我屁股大,能生兒子,肯定能給你生個大胖小子。”
李偉強卻是翻了翻眼,一腳踹開她。
警察見了,要把他們分開關押,
可李招娣卻跪在地上,堅決不走,
“我就要和李總在一起,你們別想把我們分開。”
見他們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索性沒有人再管。
李偉強指著我對警察說,
“這是我女朋友,這是我家的房子,你們怎么把我關進來,信不信我告你們。”
警察一眼就認出我是首富的女兒,對李偉強的話都懶得搭理。
一串審問和調查之后,李偉強,李招娣等人犯了入室搶劫。
損害我的財務夠判個幾年了。
更嚴重的是,他們還涉嫌強暴未成年人,李招娣跪在地上,聲淚俱下,
“不是的,我是自愿給王哥獻身的,我是愛他的。”
見這樣,警察也沒法了。
最后的審判結果是其他人喝了茅臺,砸了名酒,還和未成年發生關系,坐牢三年。
李招娣雖然也盜竊,但是是未成年人,也沒有損壞物品,只在里面待上一段時間。
李偉強有李招娣的供詞,未損壞物品,也只用待個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