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年代,舊刑法規定。
有期徒刑的最高判罰年限為15年。
按照張侗的判斷。
劉金花毒殺她的丈夫,有一定的自衛動機,如果自首加認罪態度良好,很有可能最多判個15年。
畢竟1979年的舊刑法,已經明確規定了正當防衛的條款。
“劉嬸,你想一想,是想直接被趙國柱整死,還是關個15年再出來重新做人?”
張侗微微瞇著眼睛,凝視著劉金花。
他的話,無疑給劉金花帶來了巨大的沖擊。
劉金花力蜷起在膝蓋上的一雙拳頭,緊了又緊,陷入了掙扎中,一時間難以松開。
她整個人渾身濕淋淋的,涼水順著她的頭發似滴落而下,但她卻顧不得擦一下。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周圍的空氣仿佛也凝固了一樣,只有劉金花越發急促的呼吸聲,在房間內窸窣響起。
張侗耐心等待著。
直到劉金花忽然抬起頭,直勾勾盯著張侗,像下定了決心一樣,咬牙道:“我可以答應你,但我必須先見我兒子一面!”
“你的兒子恐怕不太想見你。”
張侗皺了皺眉。
雖然是他親自說的提出的條件,但他也知道這個任務的難度又多大。
“不過我會想辦法,找到你兒子,并說服他,讓他回來見你?!?/p>
聽到張侗的話,劉金花先是松了一口氣,但空洞的眼神中,最后一抹光亮也消失了。
她木訥地囁嚅著嘴皮,緩緩說道:“張老四,你放心,我不會對你們家下毒的……等我見了兒子,我就去舉報趙國柱。”
這正是張侗想要的。
見目的達到,張侗點點頭,從小板凳上起身,準備離開劉金花的家。
不過踏出門口時,張侗還是回過頭看向劉金花。
此刻渾身濕透的劉金花,像是霜打的茄子,失魂落魄的坐在床上,一言不發。
張侗搖了搖頭,沉默著離開了劉金花的家。
中午。
張侗在家中做好了飯菜,準備等著妻子和女兒回家。
但直到中午過去,也不見妻女回來的身影。
張侗有些疑惑。
從縣城到牛角村,也就十公里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