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師弟跟著居延為非作歹多年,現在已婚有子,也戴上了金絲邊眼鏡,瞧著人模狗樣。
見面之后,他就開門見山的說居延怕是兇多吉少,提前節哀。
然后他看了看我的手,問:“你的婚戒呢?”
我說:“他離開的時候,把我的婚戒摘下來了。”
一向淡定的師弟忍不住張大嘴,好一會兒才合上,說:“那么,非常遺憾,沒有那枚婚戒和密碼,你不再是他海外資產賬戶的緊急聯系人。”
我說:“我不會繼承他名下任何資產,我已經聯系律師向法院提出失蹤申請,兩年后就跟他解除婚姻關系。”
師弟說:“居太太……不,連荷女士,你知道那個賬戶里有多少錢嗎?”
“我不想知道。”
走出律所。
我快好奇死了。
居延到底藏了多少私房錢啊?
盡管那筆錢可以當做我這些年的精神損失費,但我真不想再跟“居”
這個字有任何牽扯。
這種不義之財還是盡早忘掉的好,他的東西我可不敢碰。
不過,居延竟然讓我當他的緊急聯系人,真不知道他是太相信我,還是太相信他自己了。
接著又去高信。
居延一直把我們的婚姻關系保護得很好,就連他的ea小賈也是剛剛才知道,那個神秘莫測的居太太就是曾經跟他們一起摸魚吃瓜的我。
他在樓下迎接我,神色復雜。
看到開車的是晏落,表情更加一言難盡。
乘電梯的時候,他悄悄告訴我,股東代表和董事想讓我替居延承擔債務,我要是應付不了,就用說居總還沒找到,自己一個女人做不了主,再不行就哭。
反正他們一群大男人,再氣也不能按住我打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