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我和居延坐在一張沙發上,跟我媽說了結婚的事。
我媽這才知道我們戴的是對戒,氣得把自己的大金戒指擼下來,揚手就要砸居延臉上。
我說:“別扔!
會把翡翠摔壞!”
我媽當真停了手,把戒指戴回去,然后左右搜尋趁手又便宜的武器。
這時,居延開了口:“丁女士,我并沒有挨揍的癮,我對你客氣、喊你媽,是因為連荷嫁給了我。
如果你識時務一點,那么你就是我尊敬的親家母。
如果你一定要用這種方式反對,我不介意斷了這門親戚,以后你休想再見到連荷。”
“你……”
我媽絕望的跌坐在沙發上,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
我勸她:“媽,我們證都領了,孩子也有了,以后就是真正的夫妻了……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咱們都不提了。
你不是也說了嗎,好好活著比什么都強。”
我媽捂著頭,我拿出降壓藥給她:“別生氣了,啊,就當是為了我,你也要健健康康的,不要再讓我擔心了。”
我媽吃了藥,揮揮手:“小荷,媽不留你們了,你走吧,他那張臉我看一眼就頭疼。”
“那我收拾一下東西……三千你還養嗎,你不養我就帶走了。”
“擱家吧,我又不會虐待它。
你在那邊照顧好自己,別再操心一只貓了。
居續的東西你也帶走,以后走親戚你自己回來,別讓我再看見姓居的。”
說完,我媽扶著頭回房了。
我收拾好行李箱,出來跟居延說:“我要給我媽請個保姆,她一個人在家我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