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還想住校,居延一受傷,這事兒也不了了之了。
居延住了一周院,我媽每天都讓我爸給他做飯,然后由她打車送來。
我爸捅的刀成了我媽的死穴,原本她對居延愛搭不理,現在她也不敢再端著了,對居延極盡討好,小心周到——
律師告訴他們,持刀傷人已經觸犯了刑法,雖然雙方和解了,但只要居延反悔,我爸隨時都得進去。
居延對她倒還是原來的態度,冷淡客氣,對我爸也沒有一句埋怨。
但他已經把我們一家都套住了。
出院那天,我媽逼我爸來接他。
看到我扶著居延下床,我爸吸吸鼻子,到另一邊扶著他:“小荷,爸來,你跟你媽提東西吧。”
我看了居延一眼,他點頭松開了我,我就跟我媽拉著行李箱,跟在他倆身后。
四個人沉默一路,到家之后,居延坐在沙發上,對站在對面的我爸媽說道:“叔叔,阿姨,感謝你們這些天對我的照顧。
你們不必回麗城了,我在云城另有一處房產,你們搬到那邊去住吧。”
我媽一愣:“你要給我們一套房?”
居延說:“只要連荷留在這里,那套房子就是你們的。”
我媽還想多問幾句,我爸就一口拒絕了:“既然你好了,我和她媽就回去了!”
說著,他進了傭人房,把早就收拾好的行李箱推出來。
我走過去,扶著他的行李箱:“爸,你別走了,住在云城吧,以后有什么事,我還能就近找你。
你們都走了,這云城不就只剩下我一個人了嗎?”
我爸紅著眼圈說:“小荷,我留在這兒,你跟你媽都為難,還不如離得遠點,相互都自在。
你沒福氣,爸也沒本事,但至少咱們在麗城還有個家,你在這兒過不下去了,還回自已的家里,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