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華榮到來以后眾人只是簡單的寒暄了一下就開始舉行簽約儀式。
丁華榮當場將合同內容宣布了出來。
李明以四百五十萬的價格買斷國棉二廠。
其中包括土地,廠房,設備,二廠自帶的所有經營資質。
以及二廠拖欠的三百多萬貸款。
李明在保證職工待遇方面暫時不變的同時。
還答應在工廠盈利以后會根據情況對工資進行上調。
關于人事方面李明也履行了當初和高吉強等人的約定。
現有領導的職務暫時都沒有變化。
除此之外李明還把當天救了父親的四個人全都升了職。
其中蕭建立直接被他提拔成了設備科長。
另外三人則是分別當了各自車間的中層領導。
這么安排也不單是為了感謝這些人對李國慶的救命之恩。
主要還是因為這些人跟父親的關系走得近。
李明要讓他們替父親監督各個車間的工作狀況。
畢竟眼下國營工廠當中混日子的人太多了。
李明這是私企,可不能像以前那樣放任他們。
簽約儀式完成以后李明又邀請丁華榮還有棉二的一眾上層領導吃了頓飯。
席間再次對丁華榮提起了申請日元貸款的事情。
這是當初談判的時候說好的。
雖然沒有寫進合同文本。
但是丁華榮也是答應過會由政府出面協助。
因為大家下午還要上班所以全都沒有喝酒。
一頓飯吃了不到兩個小時就散了。
除了李明之外的其他人把丁華榮和高吉強兩人送走之后就一起返回了棉二。
唯獨王宏宇磨磨唧唧的留了下來。
“大明啊!”
“我跟你爸提的那事兒他跟你說了嗎?”
李明點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