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記得。”
“不管談多久,談到什么程度,結果當然都是分手。”張然想起以前的際遇,笑著對他揚了揚眉,“哪次分手,都鬧得很難看,不是那個人,就是那個人的家人,給我的印象特別惡劣。”
“那你夠倒霉的。”李燁林說。
“大概蕾蕾和四哥領證前——那時蕾蕾還在跟一個特別普通的人處對象,小鶯說過我們倆,大概意思是,我們找對象的時候,總在自己的位置向下找,而不是找同等或者往上一個臺階的人。”
“這是為什么?”李燁林感覺,她應該分析過這種情況。
“因為感覺比較省心,在我是這個原因。”張然微笑,“找的人如果很優秀,我就得跟著上進,但那又是不大可能的,我就想輕輕松松稀里糊涂地過完這輩子。
“比如我
買買買
李燁林的應對方案,與孟蕾想到的差不多:
李燁林與張然各自名下的財產,請李家、張家長輩出面佐證;
兩人簽署婚前協議,男方保證,婚后負責全部家用,不動用妻子哪怕一分一毫的財產;
簽署協議時,盡量邀請社會名流、律師行業人員做公證人。
李燁林所指的社會名流是蘇衡,律師行業人員,也請蘇衡幫忙找一位。
“那就找一位律師吧,做個財產公證。”孟蕾說,“這樣然然心里更踏實,李燁林也不用再為這種事跟她著急上火。”
蘇衡說:“我也是這么想的。”
事情定下來之后,孟蕾又細化了一下章程中的各個環節,與蘇衡確認可以落實,
第二天,照實告知張然。
張然見至親、好友、蘇衡甚至律師都是自己的后盾,再沒隱憂,再見到李燁林,定下公證、簽署婚前協議的日子,也就跟他正兒八經地談婚論嫁了。
張然意向中的婚房,當然是自己挑選、獨立裝修完成的新居,李燁林居住的四合院,她是怎么也不肯住的。
李燁林直接帶她去找沈卓,入手了一套同戶型的房子,寫的是張然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