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可憐?”
“現在覺得孩子可憐了?”
“當初你挑唆林艷跟我離婚,你怎么不覺得孩子可憐?”
陳建華盯著這對母女,言語冰冷,眼眸如刀,說:
“跟周文斌搞破鞋的時候,怎么就沒想過孩子可憐?現在周文斌被抓了,你覺得呢?”
“還是上我家的肉了?”
“我告訴你們,復婚不可能,這輩子都不可能。”
“我不會剝奪你是我孩子媽媽的權利,但你永遠不會再是我的老婆,放下孩子,滾出去。”
他的怒火燃燒在整個院子。
旁邊圍觀的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盯著王翠芬母女二人,指指點點。
“哼,當初看陳大山倒下,就去和知青搞破鞋,現在知青被抓了,又回來,哪有這么便宜的事。”
“攀炎附勢,拜金勢利眼,這母女真的是絕了。”
“估計是看到建華又是狩獵野味,又是建新房,他們眼紅了,這才撲上來,要復婚,呵呵,想得真美。”
“現在村里生活條件最好的就是建華一家,馬上還要蓋城里的磚瓦房,想要嫁給建華的姑娘有的事,輪得到拜金的林艷嗎?哼!”
“……”
無論別人如何指責,母女二人都沒有退縮,主要是王翠芬沒臉沒皮的,攻勢很猛。
從林艷懷中接過小四,緊緊抱在懷里,說:
“姑爺,你這話說的也太難聽了吧,我們艷兒不是那種人,如果你執意不復婚,那就得說說分家產的事。”
陳建華眉頭一挑,手中握著的柴刀微微一顫,盯著她:
“老虔婆,你說什么?分家產?”
若是在二十一世紀,夫妻離婚確實會有劃分財產的步驟,可這是七十年代,而且是林艷出軌,搞破鞋,自己跟人跑了。
分個屁的家產!
走了就走了,連離婚證都沒有的年代,更沒有分家產一說。
王翠芬不依不饒,說:“我閨女嫁給你七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為你陳家生了七個娃兒,這是多大的貢獻,難道你就要視而不見嗎?”
“以后給你們老陳家傳宗接代,我閨女是大功臣,難道你陳家就沒有一點表示?”
“呵呵,真是可笑!”陳建華冷笑連連,盯著林艷,說:
“你怎么不說話?不敢說?”
林艷抱著小五,看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