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五千塊干什么?”
“你知不知道五千塊是多少錢?”
“你就要五千塊?”
“我知道啊,五千塊就是我之前的爸媽給我買個包的價格。”
“不就是五千塊嘛,我覺得我還要少了呢。”
“我給你們一個小時。”
“我要是拿不到五千塊,我就把卡給剪了。”
“你們要是決定就這么監視著我的話,我就不去找卡,你們也找不到在哪,你們總不可能不吃飯,不睡覺吧。”
“但凡你們挪開視線一下,我就去把卡燒了。”
“反正不給我錢,你們就別想拿到卡。”
對付這對夫妻,你要是跟他們說,你得養孩子,不然我告你,你得給我錢,那是不可能的。
最后鬧的不行了,頂多他們管你吃喝拉撒,但是不行,喬橋就是要錢,要撫養費來的。
這是這兩個人欠原主的。
生而不養,甚至是換掉原主,最后又覺得原主沒有利用價值直接扔掉。
原主是個人,又不是個物件。
現在原主的目標和喬橋的目標很明確。
不就是愛錢嘛,我就是要錢。
你越是看中什么,我越是要什么。
“你!!!!”
“你!!!”
“你這個孽種!”
“老子打死你。”
“打吧。”
喬橋無所畏懼。
“反正家暴也不會判死刑,不嚴重關十五天,嚴重的話,坐幾年牢罷了。”
“家暴未成年人情況也就嚴重那么一丟丟,再多坐幾年牢吧。”
“你們都進去了,這錢就是我一個人的了。”
“我就能取出來了。”
“用點力打啊,不然你們進不去。”
“你!!”
巴掌怎么都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