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她,要和她離婚。
原主不愿意,但是不管怎么樣,這婚是離定了。
她以為丈夫即便是對她沒什么感情了,但是對幾個孩子總歸還是有念想的吧?
她威逼丈夫,如果要離婚,三個孩子都要歸她,不給她,她就不離婚。
沒想到丈夫一口答應。
事情再無轉圜的余地。
而且原主沒上過班,也沒怎么掙錢,每個月只是找老公領家用,也不知道家里到底多少財產。
丈夫離婚分給了她一百萬。
但是此后也不再給三個孩子撫養費,原主怒火中燒,知道自己這是到底找了一個什么無情無義的男人。
便一口同意了。
但是她早已經過習慣了養尊處優的日子,自己也帶不了三個孩子,之前家里都有兩個保姆的。
丈夫給的一百萬,加上父母留下的遺產,手里也有一百多萬。
她想了想就租個房子住下,又請了兩個保姆照顧孩子,自己照舊過以前的日子。
一百多萬看著多,但是在市區,一個保姆薪水8000,兩個一萬六。
房租一個月五千多。
原主還又買了一輛二十多萬的車。
加上日常花銷,原主又不上班,往常消費也是無拘無束慣了。
等到她意識到什么的時候,只不過一年多,一百多萬已經所剩無幾。
她在這花錢如流水的城市再也堅持不下去,房租也承擔不起,最后只好灰溜溜的帶著三個孩子回到小縣城父母給留下的那所房子里。
原主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被生活磋磨,怨氣橫生。
唐歡之前也是乖巧聽話的,原主對這個大女兒也是捧在手心里疼的。
偏偏家里橫生變故,先是多了兩個小家伙,又爸媽離婚,又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