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以海站在青海湖畔的白云縣城樓上,目送著的那種大分封制,但也沒再沿續他稱帝之初時對宗室的苛刻對待。
漢晉的大分封,都造成過藩王內亂,削弱朝廷,威及帝國。明朝的大分封在朱棣之后改成養豬,無數宗藩子弟,對朝廷毫無貢獻幫助,純粹成養豬,既害了宗室也苦了朝廷,都是不可取的。
而像唐宋甚至后來滿清那樣,把宗室圈在京師不放出去,也不可行。
朱以海既希望宗藩能夠為國出力,屏藩朝廷,也不希望他們危及中央,思來想去,最終還是打算高級宗室實分封之制,比如皇子十歲冊封為親王,十六歲后授封一塊封地,然后就藩之國。
但為防宗藩割據甚至叛亂,朱以海最終是決定親王只給一個縣為直接封地,且都要封在傳統的漢地十三省以外之地,傳統兩京十三府不封。
封邊疆之地,給一個縣之地為直接封地,另外給予封地所在一個府的監察權。
親王最多五百人的護衛,以及封地內不超過三千人的團練民兵。且那個封縣,也只是給了土地等所有權,其治民之權,民政征稅司法這些權力都沒給他,他只是有監察權,以及嚴格規定數量的護衛和民兵統領權。
但要調動護衛、民兵,須得朝廷批準,否則護衛、民兵禁止出縣。
親王就藩后,也要定期入京朝集,要接受中央和地方官員的監察,甚至所有封地,也還是得納田賦地丁,繳納工商等稅的。
這個分封,其實給的權力不多,能過問本地府縣的事務,有監察權,沒有直接治權。
相比起以前那種養豬,要好些,算是大明朝廷在地方上的一個備份。
親王之子,嫡長子封為世子,將來降一等襲為嗣王,其余嫡子,則降三等,襲為國公,十歲授爵,十六歲授邊疆一鄉之地鎮守。其余庶子,則降五等為侯,封地十里,伯爵封地一個莊園。
親王之爵,雖世降一等,但降至侯爵不再遞降,以后世代為侯。
以漢王為例,他是皇子首封漢王,那他嫡長這系,如無功勛特旨,便要世降一等,一直降到侯爵,就不再降了,嫡長一系就代代是侯爵。
而他的其余嫡子、庶子,就一直往下代降,降到男爵以后,就降為庶民皇親,不會有世襲不替的爵位保留。
漢王孫子輩就會更復雜一些,長房嫡長孫降一等為郡王,其余嫡孫降三等為郡公,其余庶子降五等為伯爵,曾孫輩便是嫡長是國公,其余嫡曾孫是縣公,其余庶曾孫是子爵。
到玄孫輩,嫡玄長孫是郡公,其余嫡玄孫是縣侯,庶玄孫就是男爵了。
到了想分封親兒子們屏藩朝廷鎮守邊疆,沒有錯。
但等到他孫子建文當皇帝時,看著那些叔叔們手握重兵,鎮守一方,可就很難安心了,寧王手握著朵顏三衛,號稱有八萬蒙古騎兵。燕王朱棣,鎮守北平,也是統兵經驗豐富。
還有其它那些塞王叔叔們,個個手握兵馬,誰吃的消啊,削藩那是必然,內亂也是必然了。
朱以海若是以皇帝以父親的角度考慮,那應當給皇子們多分些封地,甚至最好是封到富裕點的地方,但如果他要以朝廷,以天下的長遠角度來考慮,就絕不能那樣做。
邊地劃塊地設個縣,讓兒子們去鎮守,遠離京城,也遠離政治,其實是保護他們,也維護朝廷安穩。
要是朱以海把兒子們分封到長安、洛陽、南京、杭州、九江、廣州、成都、遼東、太原、漢中這些地方,估計他一死,尸骨未寒,新皇帝龍椅都還沒坐穩,這各地皇子們就要起兵叛亂了。
所以還是務實點吧。
封地小是小了點,偏也偏了些,但起碼更安全,慢慢發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