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我必須提醒你,你說的都只是推斷!”周祁遇說。
“我是推斷?”簡疏文問,“要是這一切只是推斷,不是事實,那被告為什么要心虛呢?”
“我什么時候心虛?”顧辛還在做最后的掙扎。
簡疏文再甩出一份證據,“這里有份舉報信,信里指控顧辛曾憑藉顧家與前公安部副部長錢子超的關系,賄賂錢子超,讓其阻止公安機關繼續追訴關孜孜的案子。”
周祁遇說:“賄賂案跟今天的虐殺案是兩個案子,原告律師不要做無謂的關聯。”
“無謂的關聯?被告律師也好意思說出這幾個字?”簡疏文道。簡疏文指了指顧辛,說:“被告要是不心虛,為什么阻止追訴?被告為什么會心虛,就是因為他殺了關孜孜!”
簡疏文望向顧辛,冷道:“其實你已經習慣了是不是?作為特權階級,用權利壓制公義,是你們經常做的,是不是?”
控辯雙方做最后陳詞的時候,簡疏文說道:“被告背靠家族勢力,利用特權橫行霸道多年,虐殺女童,殘忍至極,不僅沒有悔意,甚至洋洋得意地跟人吹噓,行為令人發指;真相浮出水面后,被告向人行賄,想再次利用特權阻止追訴,行為囂張,社會影響惡劣,建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而在周祁遇的最后陳詞中,周祁遇則提到:“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們不能放過一個壞人,但我們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雖然原告律師拿出了很多證據,但沒有一項屬于直接證據,原告律師的證據中,沒有哪項能單拎出來,單獨地、直接地證明案件事實。缺乏直接證據,如何能定罪呢?”
接下來,合議庭討論,法官們暫時離開法庭。
合議庭在審判長紀潛的主持下對案件展開討論。打刑事案件官司從根本上說就是打證據,本案雖然缺乏直接證據,但原告方枚舉的證據能夠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足夠指控顧辛的犯罪事實。
合議庭回到法庭,由審判長紀潛宣判判決結果:“經合議庭商議,做出如下判決:被告顧辛,故意sharen罪、虐待罪成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顧辛大吼:“誰敢這么判?知道我哥是誰嗎?”
他從被告席上站起來,指著審判席上的紀潛猖狂地說:“你叫什么名字?敢不敢把名字告訴我?我要讓你知道,顧家的顧字怎么寫!”
紀潛非常冷靜,她不卑不亢地對顧辛說:“我叫紀潛,顧字怎么寫我會,用不著你來教。”
她說完,法警已經沖了上來,把試圖搗亂的顧辛摁住。
宣布判決結果后,原告席上關軍和吳丹桂喜極而泣。
他們等了這么多年,終于等來了一個公道。
顧辛被當場押送收監,等待執行死刑。
官司結束,紀潛也下班了。
紀潛走出法院時,看到了萬仁德,萬仁德在等她。
萬仁德是萬仁峰的弟弟,這小子是個癡情種,追紀潛很久了,但紀潛不喜歡他。
見紀潛走過來,萬仁德連忙迎上去,問:“你沒事吧?剛才我在旁聽席,看到那老頭子想搗亂,差點就沖上去了。”
紀潛道:“有法警在,不用你沖上去。”
“你去哪?我送你。”
“不需要,我開車。”
“那……”
“你不用一直這樣,沒意義,我早就說過,我對你沒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