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么要那么沖動呢?”陳非抬起手,捂著臉,“明明可以把他判死的……”
陳非房間的燈從夜晚一直亮到天亮,陳非徹夜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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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非兩個夜晚沒有睡覺,加上心力交瘁,在事務所工作時突然“咚”的一下栽倒了,嚇得簡疏文趕緊給他放假,命令他好好休息,所以劉集的案子陳非就不參與了。
開庭前要向法院提交證據,但簡疏文卻沒有把林子川給的那份錄音交上去。
“簡律,錄音怎么不交?”江笙問。陳非休假,江笙來當簡疏文的助理。
“不要提前交,因為法院大概率會駁回。開庭時到了質證階段再拿出來。”簡疏文果斷地說。
江笙震驚了,“簡律……我們是要做證據刺客嗎?”
“是。拼一把吧。”簡疏文說。
證據刺客,或者叫證據突襲。開庭前是有個舉證期的,原被告雙方必須在舉證期內把證據都交給法院。那種舉證期不交證據,在開庭期間突然拿出一堆新證據的,叫證據刺客。
有句話叫“證據刺客不講武德”,法律界內證據刺客非常讓人反感。
“但咱們這個證據涉嫌騙供,就算在庭上舉證了,法官也很有可能不予采納。”江笙緊張地說。
“我知道。也拼一把吧。”簡疏文沒有一絲猶豫。
法院,劉集故意sharen案再審現場。
劉集是被告人,簡疏文是為劉集做無罪辯護的辯護律師,他對面是公訴人;這次的主審法官是簡疏文的師姐,紀潛。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到了最關鍵的質證環節,公訴人展示他們的證據。
“這是在烏鴉街附近撿到的被害人鐘落于的手機,手機大概是在扭打時掉落的,手機里的通話記錄顯示,被害人生前最后一通電話就是跟被告人劉集打的。”公訴人說。
公訴人看向劉集,說:“被告人,案發當晚,你有沒有打電話叫被害人出門?你只需要回答‘有’或‘沒有’。”
劉集點了點頭,“有。”
接著公訴人拿出一張照片,照片上是劉集捅傷鐘落于的那把剪刀,公訴人還拿出了一份血跡檢測報告,公訴人說:“在這把剪刀上檢測出了被害人鐘落于的血跡,案發當晚,被告人劉集就是拿這把剪刀捅了鐘落于。”
公訴人又拿出兩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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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道:“辯護律師想說疑罪從無,疑罪從無這個概念本身當然沒有問題,但問題是,要用這個概念,得真的是‘疑罪’才行,而在本案中,被告人劉集的罪并不是‘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