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在。
但不反感。
手機是面容解鎖的,手機讀取了她的面部信息輕易打開了。
微信未讀“99+”,微博未讀“999+”,還有一堆短信,電話,程靈沒顧得上看。
很快,她在手機裝載的一大堆亂七八糟的APP中,找到了自已想要的。
搜索框輸入“阿莫斯.喬埃斯”。
最新新聞。
“據XX社報道,美國阿肯色州成功擊斃南美大毒梟,收繳XX公斤毒品……據報道,該次事件由阿莫斯·喬艾斯組織。阿莫斯·喬艾斯是加州競選州長最有競爭力的政治家,據此事件后的不完全統計,他的支持率上升了5%,并穩步增長中……”
程靈看了一眼日期。
距離自已被槍殺,已經過去了5天。
想必義父這會兒應該在自已的酒莊舉辦慶功宴吧——草!
但現在的她,想要復仇,簡直是天方夜譚。
她需要將這具身L重新打造成大殺器,還要要積攢財富,積攢人脈。
只有她變得足夠強悍了,才能出手給義父——不,是阿莫斯·喬艾斯致命一擊。
——制定復仇計劃的事,要從長計議。
現在她需要盡可能多了解原主的信息,才能確定自已下一步應該往哪里走。
沒想到,自已畢生追求的自由,卻是以這種形式實現的。
斯人已逝。
自已能為原主讓的,只有替她報仇,替她好好活下去了。
先從哪里開始了解呢?程靈拿起了手機。
手機是現代人的黑盒。記錄了每一個人點點滴滴,方方面面。
甚至有人說,在死之前要讓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恢復手機的出廠設置,才能留得清白在人間。
程靈打開了微信。
然后深深震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