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
一個女人哭得昏天黑地,“同志,你一定要救救我女兒,她才十三歲,可不能出事……”
女人三十多歲,梳著低馬尾,頭發亂蓬蓬的,身上還穿著睡衣。
程鋒給她倒了杯水,等她情緒平復,才問,“孩子什么時候走失的?”
女人擦了擦淚,“我早上做好飯,去喊她吃飯,發現屋里沒人了,打電話也沒人接……”
“說下電話號碼。”程鋒說。
女人找出手機上的號碼,給程鋒。
程鋒轉手遞給小李,“查一下手機定位。”
“是,頭兒。”小李干活去了。
“孩子父親呢?”老王問了句,“是不是跟她爸在一塊兒?”
“沒有。”女人擦了擦淚,“他昨晚根本沒回家,我給他打電話,都一個多小時了,就是不來,不知道在哪個女人床上……”
正說著,來了個男人,四十來歲年紀,穿著黑褲子,白襯衣,滿臉焦急,
“警察同志,我女兒到底……”
“你還知道來!”女人站起來,”啪。”給了男的一耳光,“你要是多分點時間陪陪女兒,她能離家出走嗎,就知道工作工作,你是不是在外面養小三……”
“夠了!”男人吼了一聲,眼睛發紅,“我不工作哪來的錢!再跟我鬧,就離婚!”
女人也吼,“離就離!”
程鋒看他們倆,”離婚去民政局。”
老王勸,“找女兒要緊,都湊合半輩子了,還差這一兩天嗎,把正事辦了,再慢慢離……”
……
唐安安進來的時候,老王和程鋒已經化身居委會大媽。
估摸著案子挺嚴重,去小李那邊打聽情況。
小李把事情說了一遍,噼里啪啦敲了陣鍵盤,查出來線索,“頭兒,手機定位顯示,那孩子在車站。
“根據手機付款記錄。她報了個旅行團,半個小時后發車……”
“什么?!”女人擦了擦淚,抬腳往外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