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玩笑你開得起嗎?”
眾員工大多數聽得張大了嘴。
一雙雙眼睛,驚恐地望著何廠長。
只有一個人是低著頭的。
就是李奔海。
何廠長接著說:
“今天李奔海在工作期間抽煙,念你是第一次。今天就通報批評一下。
下回,要是再發現有誰在工作期間不顧廠規還抽煙,不管是誰,一律開除!
永不錄用。
如果給廠里面造成了損失,抽煙的人還要賠償廠里的損失。
如果沒有給廠里面造成損失,那也得罰款。
罰多少
就罰一百元。”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一百元的概念是多少
八十年代末,人均工資78元。
九十年代初,人均工資一百元或一百二十元。
那些端著鐵飯碗的公務員,人均工資是一百五十元。
去引線廠里做高度危險的工作,說是高薪,那這高薪倒底有多高呢?
引線廠里這種高度危險的工作的高薪大約是一百八十元。
向陰引線廠里的引線技術員的高薪是兩百元。
譚流逸作為全廠的師父,他的高薪也是兩百元。
而有些農家女把成品的鞭炮領回家去,編織成一掛一掛的鞭炮。
長短不一,大小不等。
那是根據廠家的要求而編織成的。
那些編織鞭炮的農家女的月工資是十幾元一個月、或是二十元錢一個月。
故,當所有的員工聽何廠長說,在工作期間不顧廠規而抽煙的人要罰款一百元時,著實把大伙兒嚇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