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他們所有人發了同一條消息:
“去一家親餐廳吧。我們一家人,好好吃頓飯,把話說開。”
他們以為看到了希望,紛紛答應。
我媽甚至發信息說:
“梨初,我就知道你最心軟,媽媽給你燉了你最愛喝的湯。”
我盯著“最愛喝的湯”這幾個字,
想起那個發高燒的夜晚,想起垃圾桶里的饅頭,想起濺滿奶漬的褲腿。
我回復:“好啊。”
很快的功夫,他們四個人都到齊了,每個人臉上都掛著討好的笑。
我媽給我夾菜,我爸給我倒酒,沈飛揚坐著輪椅喊我“好妹妹”,沈月低著頭不敢看我。
一派“其樂融融”的景象。
真是可笑。
“林叔叔說了,只要我們還是一家人,他可以考慮幫我們。”我微笑著說,
“但是,我們必須對他坦誠。”
他們眼中瞬間燃起希望。
“我們每個人,都說一件自己做過最后悔的錯事,然后我們就翻篇,好不好?”
為了得到幫助,他們開始爭先恐后地“懺悔”。
我爸承認挪用公款。
我媽承認轉移婚內財產。
沈飛揚承認在校多次作弊,還承認偷過同學的錢。
沈月哭著說出從小到大對我做的所有惡毒事情,包括小時候故意把我鎖在儲物間,告訴爸媽說我自己躲起來玩。
當他們全部說完,眼巴巴地看著我時,我拿出了桌上的錄音筆。
餐廳包間的門被推開。
外面站著林先生的律師團隊和幾名警察。
他們臉上的希望瞬間變成絕望。
沈月尖叫起來:“姐姐!你怎么能這樣對我們!”
我看著她,笑了。
“現在知道喊姐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