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看著他,「幫我做一件事。」
「你說。」
「我要陳旭,親手把林可兒,送到我面前。」
蘇言愣住了。
「他做得到。」我的眼神冰冷而堅定,「為了活命,他什么都做得出來。」
蘇言的動作很快。
他派人聯系陳旭,轉告我的條件。
「把林可兒帶回來,否則,你就去替她死。」
他沒有選擇。
他答應了。
蘇言給了他一張不記名的電話卡,一筆有限的現金,和一個期限。
七天。
七天之內,如果我看不到林可兒,那份關于腎臟交易的完整證據鏈,就會出現在跨國重案組的辦公桌上。
而他陳旭,作為主犯之一,下半輩子將在牢獄里度過。
我出院那天,天氣很好。
我抱著懷里溫香軟玉的小人兒,心底的寒冰,終于有了一絲融化的跡象。
念念,媽媽的新生,也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