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視角番外2)
推就開了。
現在可以走了……但是……
那天穿的衣服早就被他丟了,這段日子我一直是無衣可穿的狀態,總不能就這樣出去吧?
而且我也不知道怎么從這里回家,想回去的話就得求助警察吧?而且回去了就要面對父母,還要處理我的“失蹤案”,感覺會被罵死。
我手都搭上大門的門把手了,還是退了回來。
呃呃呃呃呃,現在還不是很想作為“跨市bangjia案”的當事人被媒體采訪。
本來打算直接回地下室的,但是看到他臥室門開著,就進去看了眼。
在睡覺呢,還真睡得著啊,我現在可是能隨時弄死你。
但那樣算不算謀殺?畢竟是在他沒有防備的情況下,那樣就好像是我蓄謀已久痛下殺手似的。
不過作為謀殺兇手出庭,可能比作為受害者出庭好一點?
我在他床邊坐下,思考人生。
忽然身后傳來床墊被撞擊的響聲,我回頭看到他正睜著眼睛看我,“醒了?”
“你……怎么出來的?”
我轉了個身雙手趴在床沿上,“地下室的門,你沒鎖。”
他問我怎么不跑,為什么不去報警,我都心里發古,這人什么古病啊,他難道很期待上社會板塊?
又問我恨不恨他,是不是原諒他了,我不知道該怎么解釋,只能說本來就不恨,他很開心似的笑了。
我趕緊岔開話題,“生病了?要不要幫你跟公司請假?”
“請過了。”
“哦。”
然后他讓我到床上去,不停地說喜歡我,讓我不要離開。
服了,到底是喜歡我什么啊?明明根本不了解我。而且擔心我會離開的話,一開始就不應該把我帶來啊。任何關系都有終結的時刻,這么簡單的道理他不會不明白吧?
但是身體覺得很舒服,所以我也就這么一直聽下去了。
從地下室上來之后就沒下去了,每天晚上他都要抱著我睡,有時候還是插在里面的狀態。好煩,睡覺的時候就讓我一個人待著不行嗎。
還好他白天都不在家,我獨處的時間很多,只不過他在病假結束前把我四肢砍了。說到這個就確信他屬實是個二缺,竟然完全沒考慮到止血手段。
所以說,跟靠情緒沖動行事的人合不來。
低劣的技術和對傷口的敷衍處理毫不意外的導致了感染,疼得要死,天天頭暈,行動不便連上廁所都要他幫忙,偏偏他996經常晚回,實在忍不住,就把自己從沙發上蹭下去尿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