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還在爭論的眾人,楊遠咳嗽一聲,開口道:“不用爭了,案首本官已經定了。”
眾人聽到此話,紛紛看了過來,周文彬捧哏“不知府尊點的誰為案首?”
“陳子明。”
聽到這個名字,在場眾人都懵了一下。
就算李鈺不是案首,但也輪不到陳子明啊,比陳子明文章寫得好的有幾個,怎么也輪不到陳子明。
張衛明也有些目瞪口呆,他萬萬沒有想到楊遠會點陳子明為案首。
這是知道陳漸安要升為吏部侍郎,所以提前賣陳家一個好。
只有這解釋了,否則張衛明想不通楊遠為什么要點陳子明為案首。
雖然有些名不副實,但這是好事。
說明知府也要給陳家面子,都說你楊遠不畏強御,看來也不過如此。
張衛明有些得意洋洋,原本他只是不想讓李鈺得案首,沒有想到還有這意外之喜。
陳家如果知道這個結果,肯定會認為是他出了力。
陳子明是縣案首,如今又成了府案首,如果再拿下院案首,這就是小三元了啊。
陳家必定水漲船高,他這個同知也能做得更舒服。
王通判想說科舉考試,四書五經和策論最重要,點案首應當以此為標準,不能因為李鈺的試貼詩不出彩,就否定他的案首。
但見其他人都不說話,也就沒有開口。
楊遠是府尊,又是府試的主考官,他說點誰是案首,那誰就是案首。
況且張同知沒有反對,顯然是不打算避嫌,自己又何必跳出來,得罪張同知和府尊。
楊遠見眾人不說話,也沒有解釋,隨后又點了二名,三名,原本以為李鈺不是案首,也該是再怎么樣也不會是最后一名吧。
府尊這是糊涂了嗎?
王通判更是氣得想跳腳,覺得楊遠變了。
只是可惜這李鈺小小年紀文章就如此驚艷,卻不能得案首。
可悲!可嘆啊!